对于如何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教授袁希钢建议,一是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目前我国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条款散落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之中,条款中规定不够具体和明确,体系不够清楚。
鉴于个人信息问题的重要性、广泛性和独立性,建议专门针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采取人大通过、国家主席发布的方式立法,规定具体的刑责。二是要提高信息平台服务业的准入门槛。以往出现的个人信息成批泄露事件的原因之一是从事提供服务平台的企业在个人信息安全上投入不够,导致安全防范能力和措施的严重缺失,使一些人有机可乘。企业往往以缺少资金的投入为由加以搪塞。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是任何一个从事信息平台服务的机构或人员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就像建设公共设施必须设有消防通道一样,将具有保证被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安全的能力和可靠、符合标准的手段作为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采取一票否决制。三是要加强制定和完善有关个人信息安全标准,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个人信息安全的技术和管理标准,使得安全措施有效、可靠。
互联网已进入移动时代,手机、平板电脑等各种信息终端纷纷接入。海量信息在网上流动,包涵的内容从国家安全到企业经营再到个人健康,一些专家将此称为“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对依法管理互联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据防泄密的概念在今后会越来越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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